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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(第2/2页)
。直至“啪嗒”一声军刀掉落,王涛身子晃了两下,轰然栽向地面。 ??北风穿过僻静幽深的松林,天空飘起大片雪花,卢静握着那块沾了血的石块,久久未能回过神来。 ??半晌,还是陈厉峰先找回理智,发现王涛已经没了呼吸,便将从他身上搜出的五千元现金交给卢月,擦掉刀柄和石块上的指纹,再让卢静装作意外发现王涛死亡,然后报警。 ??卢静不敢,犹豫道:“要不……要不我还是去自首吧?” ??陈厉峰反问:“那你让欣欣怎么办?” ??欣欣是卢静的女儿,才满三岁。因为不受公婆喜欢,一直都是卢静自己在带。 ??卢静一时想不到更好办法,这才答应下来。 ??* ??因卢静的供述导致案情发生重大变化,检方决定撤回对陈厉峰涉嫌犯抢劫罪的起诉,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。 ??三周后,公安机关以陈厉峰涉嫌犯故意伤害罪、包庇罪为由,重新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。 ??姜郁先后多次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,主张陈厉峰刺伤王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。且因包庇罪需以被包庇人构成犯罪为成立前提,而卢静使用石块打击王涛的行为系正当防卫,不构成犯罪,故陈厉峰不构成包庇罪,应当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 ??一日,姜郁刚刚吃完午饭,就接到了秦颂打来的电话。 ??“还是陈厉峰的案子,想跟你再谈谈。”秦颂在电话里说,“下午方便来一趟检察院吗?” ??因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,公安机关能够重新收集到的证据只有陈、卢二人的口供。毕竟涉及一条人命,想要单纯依据口供判定陈、卢二人属于正当防卫,不论检方还是法院,都面临着极大压力。 ??为此,秦颂提出一条折中方案——认定陈厉峰犯故意伤害罪、包庇罪成立,但在量刑上有所减轻。如果能够争取王涛父母谅解,刑期可以减至14个月,即与陈厉峰已被羁押时间相当。这样一来,陈厉峰现在可以办理取保候审,等到法院那边走个流程,就能彻底重获自由。 ??姜郁听罢眉梢一扬,不禁笑道:“实报实销啊?” ??“实报实销”算是行业里的一种戏称。由于嫌疑人已经经历了拘留、逮捕、审查起诉等一系列程序,在押刑期超过一年,若是直接判处无罪,相关办案人员就要面临业绩考评上的压力。倘若陈厉峰后续申请国家赔偿,又要引发一系列的麻烦。 ??在此背景之下,一种变相“无罪”应运而生——判决刑期与当事人已被羁押期限相抵,既判了有罪,又能立即放人,各方利益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。唯有嫌疑人留下一份不算光彩的案底,算是为了尽早重获自由而付出的代价。